第104章
   
         
   
   
     薄莉被他身上的荷尔蒙吸引,完全忘了以他的性格,一旦爱上一个人,就绝不会放手。
  现代社会,已经没人再用“至死不渝”去形容爱情。
  庞大的生存压力下,人们甚至开始调侃“骗感情可以,骗钱不行”。
  埃里克却显然不是这样的人。
  他像对爱情至死不渝的人。
  薄莉心脏狂跳,差点拿不稳手上的餐叉。
  她不知道自己确切的感受,一切似乎都脱缰了,失控了。
  他把她当成猎物,追捕,堵截,用刀子恐吓她时,她虽然害怕,但也感到一种脱离现实的刺激感。
  可是,发现他会永远爱她时,她的心脏却像陡然从高楼坠下,莫名有种玩脱了的忐忑感。
  是害怕吗?
  也不是。
  更像是……良心不安。
  薄莉吃完了晚餐。
  即使满心忐忑,她还是消灭了将近一半的菜肴。
  ……没办法,太好吃了。
  埃里克见她吃完,上前收拾干净,拿到厨房里开始洗碗。
  他洗碗的姿势也相当赏心悦目,薄莉却没什么心思在旁边欣赏了。
  她心虚极了,找了个借口溜了。
  薄莉本来打算接下来几天,故意冷落埃里克,逼他向她进攻。
  她原本还有点儿担心,自己演不出冷落的感觉,谁知,发现他可能会爱她一辈子后,演都不用演了。
  她每次看到他,眼神就下意识躲闪起来。
  其实,至死不渝的爱情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  薄莉主要是不想在十九世纪待一辈子。
  ——她想回去。
  要是她回去了,埃里克还在十九世纪,他该怎么办?
  薄莉不由紧张起来。
  他头脑那么聪明,无时无刻不在注视她,现在又被她勾起了探究欲,再加上那本笔记本……他会不会已经猜出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?
  假如他知道她是一百多年以后的人,有可能回到未来,会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?
  薄莉痛恨自己躁动不安的性癖。
  这么紧张的时刻,她想到埃里克有可能为此反应过激,第一反应居然是刺激和兴奋。
  她真的没救了。
  迟早死在这性癖上。
  薄莉辗转反侧一个星期后,忽然看开了——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,她能不能回去还是个未知数。
  埃里克是否会爱上她,也是个未知数。
  一切都还没有定论,她就想那么远,着实有些杞人忧天。
  于是,薄莉把这些想法打包抛到脑后,继续对埃里克忽冷忽热,若即若离。
  就在她琢磨什么时候收线时,城里突然出了一个大新闻。
  一个叫“格雷夫斯”的人,仿照她的经营模式,开了一家新鬼屋,取名为“怪景屋”。
  格雷夫斯显然是有备而来,资金比她充足太多,一来就租下了城郊一座大别墅,又请了知名编剧写剧本,演员更是本地剧院小有名气的明星,一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。
  他还在报纸上放话,不管薄莉那边有什么奖励,“怪景屋”这边通通翻倍。
  也就是说,薄莉那边演员触碰观众一次,观众可以得到十美元的赔偿,“怪景屋”这边却是二十美元。
  薄莉那边八分钟内通关的观众,可以得到五百美元的奖励,“怪景屋”这边却可以得到一千美元。
  五百美元已经是一笔巨款。
  一千美元,更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  此话一出,甚至在工厂里引发了一阵骚动——工人们辛勤工作十二个小时,每天的工钱还不到五十美分。
  他们面黄肌瘦,汗流浃背,只剩下薄皮和枯骨,每抡一下锤子,都能听见骨头在嘎巴作响。
  一千美元,相当于他们这样不眠不休地工作一千天。
  穷人们在工厂里挥汗如雨,富人们为了打发闲暇时间,居然争先恐后地让人惊吓自己。
  这世界太不公平了。
  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们也对此议论纷纷。
  薄莉现在风头太盛——作为女人,既无女士的风度,也无上等女人的身家,还能过得如此风生水起,实在有违南方的传统和教条。
  她们当中不少人,对薄莉的演出都好奇极了,只是碍于上等女人的脸面,不好去给薄莉花钱。
  要是“怪景屋”的演出效果能超过薄莉,挫一挫薄莉的锐气,对新奥尔良的上流社会来说,百利而无一害。
  与此同时,格雷夫斯还在报纸上操纵舆论。
  他在文章里声称,薄莉的演出形式最早起源于印度。
  早在半年前,他就想在新奥尔良推出“怪景屋”的演出,但因为没有拉到投资,才耽搁至今。
  他甚至知道了薄莉跟那三位绅士的官司,措辞谨慎极了:“我不知道克莱蒙小姐是从哪里得知这种演出方式的——不管她是怎么知道的,我都不会贸然评价一位女士的人品。”
  “总之,请相信,‘怪景屋’的演出才是最正统的、最专业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