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6章

  所有生物不确认可信之前,在她这里都是先送回来种地,不给任何反抗机会的命!
  第635章 萧倾城:季锦书,你是真的直男啊,认识,这是什么颜色吗
  季锦书对于萧倾城这种,只要我不接近别人,别人就没办法害我的想法,表示十分无言以对。
  沉默了片刻,回了句,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
  稍微了解一下总归是好的。”
  说完这句话之后,也不再提起这个话题,而是转身走向衣柜的方向。
  没一会儿工夫,就拿着两个包裹走了回来。
  萧倾城原本是歪在贵妃榻上的,现在看季锦书拿东西回来,也从贵妃榻上坐起身,好奇的凑了过去。
  “什么东西?”
  该不会是她明天要出征,所以季锦书提前给他准备的行李吧?
  这也太贴心了,不愧是她的季皇后!
  萧倾城心里期待满满,结果,在季锦书打开其中一个包裹以后,他心中的期待满满,立刻烟消云散,脑子里突然升起一个想法,要把他的季皇后降为成季才女,整个后宫氛围最低的那种。
  甚至心里还暗搓搓的想着,实在不行就直接把他降到宫女算了,这家伙简直太欺人太甚!
  季锦书丝毫不知道萧倾城心里乱七八糟想的那些事儿,将包裹里准备好的一身粉颜色的铠甲展露到萧倾城眼前。
  “这是之前按照你的身形用精铁打造的,我之前用刀剑试过,无论多锋利的刀剑都无法将它打破。
  你穿上它……”
  “我就成为整个阵营里面最欠揍,也是最好做的人。”
  不等季锦书把话说完,萧倾城就面无表情地接了一句话。
  她伸手拎起那件十分掉节操的粉色盔甲,表情有些扭曲的问季锦书:“快告诉我是什么样的理由,才能让你在一件好好的盔甲上刷上粉漆?”
  不但是粉漆,还是死亡芭比粉,季锦书这是要她的命吧!
  季锦书被她这话说的愣了一下,看一下萧倾城的目光写满了不解 。
  “我记得你喜欢妃色。”
  古代的“妃色”既是粉色的代雅称,季锦书记得萧倾城喜欢这种颜色,才会特意在盔甲上刷上这种颜色的油漆。
  萧倾城:……
  萧倾城看着满脸写着“我这不是按你喜欢的来吗,你怎么还不喜欢呢?”的季锦书,沉默了片刻。
  抿唇拽起自己水粉色的床帐,递到季锦书眼前。
  “这是什么颜色?”
  季锦书:“妃色。”
  萧倾城深吸一口气,又将自己橘红色的钱袋放到季锦书眼前,再次十分凝重的问道:“这是什么颜色?”
  季锦书不解,继续回答:“妃色。”
  萧倾城:“那你可能看出他们的区别?”
  季锦书:“均为妃色,若有什么不同,大概就是其深浅不一,但差别并不是很大。
  你是不喜欢这种妃色吗,不如我让人给你涂成浅一些的?
  但我觉得你肤色白,身着这种妃色定人好看。”
  萧倾城:……我可真是谢谢你的贴心了!
  萧倾城听了季锦书的话,也终于确认,即便是心眼子再多的男人也不能掩盖他是个直男的事实!
  这三个颜色相差那么大,这家伙居然跟他说“差别并不大”,这家伙怕不是瞎吧!?
  萧倾城连忙抬手阻止,“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粉色的问题,而是你为什么要在这上面刷粉颜色的漆的问题好吗?
  别人穿的都是玄铁甲,在人群中里不起眼,就我一个穿着粉色盔甲的人,难不成你想让我当敌方的靶子?
  站在人群之中,所有人的箭头都往我身上戳,但凡排兵布阵想要逃跑,人家就盯着我往死了追?”
  季锦书对萧倾城这种谴责丝毫不以为意,回答的相当理直气壮。
  “两军交战之时,最高将领头上会簪红缨,身披斗篷,即便你不想要显眼,也一样会很显眼。”
  主将穿着与其他人不一样,不光是让对方看见,也是为了让己方人看见,知道自己的将领在哪以稳定军心。
  那些将领身上披着的斗篷一般都以红色与蓝色为主,甚至只要斗篷不坏,这一生都不会换第二条,就是怕别人认不出来。
  古书上甚至还有敌军不认识对方将领是谁,但一见到对方将领所披的斗篷,当即就被吓退兵的记载。
  故而,除非那种胆小如鼠根本不从帐子里出来的主将,其他主将都是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一个。
  无论他穿什么颜色的盔甲。
  萧倾城对这个回答无话可说,但依旧对这件死亡芭比粉的盔甲十分嫌弃。
  最后挣扎着问道:“颜色不好吗?为什么要刷油漆?
  要不然今晚上咱俩把油漆给他抠下去怎么样?”
  季锦书:……
  季锦书面无表情地打破了萧倾城的幻想,“这副铠甲是兵器坊那边精心制造,漆上光华如镜,阳光照射之下很可能会反光,导致你连眼睛都睁不开。
  如果真的把油漆都弄下去了,碰到阳光正好的天气,你怕不是会一直流眼泪。”
  萧倾城:……我看你这怕不是给我制造的铠甲而是哪儿来的暗器吧?
  第636章 果然美人误江山
  萧倾城不想和季锦书掰扯在他们的那个历史里,曾经有一个古罗马军队就是用镜面反射的盾牌参战,将敌军的眼睛晃的根本什么都看不见,以此来获得胜利,人家可以利用镜面反射,她也可以。
  最终妥协之道:“要不,换个颜色?”
  季锦书现在也算是弄明白了,萧倾城之所以这么抗拒这副盔甲,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不喜欢这个颜色。
  可她明明之前分明就是很喜欢粉色,难不成是觉得不好意思在千军万马之中坦露自己的喜好?
  季锦书觉得萧倾城可以不用这么委屈自己。
  稍微斟酌了一下,便换了一种说法道:“你身为主将,未来又是天子。
  无论所作所为是对是错,最终它只能是对的,否则就会颜面尽失失去对其下之人的威慑。
  你可以活得更按照自己的心意一些。
  更何况……
  明早你就要出征了,今天晚上再刷油漆,明天早上干不了,会影响你的行程。”
  萧倾城:……其实我冲锋陷阵不穿盔甲也不是不行,真的,什么颜色都比死亡芭比粉强。
  一言难尽的道:“你觉得我是个克己奉公的人?”
  季锦书:“至少我没见过你这样不骄奢淫逸的君主。”
  在他的印象里,哪怕是再泥腿子上位,手里有了一些权力以后就都开始享受。
  可萧倾城现在对于衣食住行基本上什么追求都没有,丝毫不需要任何排面。
  就连唯一注重的吃,如今也还处于到处蹭饭的阶段。
  这要是换作一般的首领,哪怕是为了脸面过得去,手底下这些伺候的人也全都的拉出去砍了。
  萧倾城本来就不是长在封建制度下的孩子,自然没有那些别人来伺候她是理所应当的事儿的意识。
  听到季锦书这么说,没好气的一把拽住半弯腰在他身旁之人的领子,将人拽到自己身边。
  有些挑衅地上下打量了一眼季锦书精致的脸庞,语气阴阳怪气的打趣道:“看来还是我太好伺候了,才会让你产生了这种我十分好养活的错觉。
  我是不是应该更作一点,才能让你身为我夫君的人生更有成就感?”
  好家伙,别人都是怕自家媳妇儿不好养活,买车,买包,买名牌。
  到她这可倒好,小白脸居然嫌她对生活要求不高,没有像其他首领那样铺张浪费。
  这是要上天啊!
  两人之间的距离也不过一掌远,呼吸吐气之间互相交缠,季锦书心脏猛地跳了一下,干脆欺身向前,极具压迫感的向前压去,将人直接逼退倒在床上。
  目光深沉地盯着萧倾城,语气低沉的道:“那夫人就更作一点,为夫定然会竭尽全力,将夫人伺候的满意。”
  说着,也不再废话,整个人都向下压去。
  没一会儿工夫,屋子里就传出一阵暧昧之声,混合着钢盔部件儿纷纷掉地发出的“叮铃当啷”的声音,混合在接连不断的喘息声之中,显得更加暧昧。
  第二天一早,萧倾城醒来之后,一脸嫌弃的看着被季锦书放在床边的死亡芭比粉盔甲,眼中的拒绝几乎喷薄而出。
  可最终,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总归还是将这一身盔甲慢慢穿上。
  到底是他的一片心意,辜负了多少有些无情。
  毕竟这家伙昨天晚上伺候的还不错,值得嘉奖。
  萧倾城穿衣服的时候不觉得什么,可和季锦书吃过早饭之后,一起出门和大军会合时,她就后悔了。
  十几万兵将,全都用震惊的目光盯着她。
  不是看着她,是盯着她,那视线宛如向日葵勤勤恳恳的追着太阳一般,她往哪儿走他们的脑袋就往哪儿转,就没有从她身上将视线拽下来的时候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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