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

  那领头的虬髯大汉下手不分敌我,行事凶恶,等这白衣男子死了,接下去死的就是他们。
  “鬼哭草磨成的药粉,沾体发作,中毒者会先感到皮肤刺痛,紧接着开始出现幻觉,药力发散,四肢逐渐麻痹,等到一炷香功夫之后,中毒者就会彻底失去意识。”
  “你知道这是什么毒?”阿飞微讶,他没想到眼前之人还懂这些。
  “知道呀,我亲眼看他们前几天在后院那里偷偷摸摸磨的。”
  “他们没发现你?”她的内力眼下分明还没恢复。
  “放心,为师有分寸。对了,给你的糖糕吃了吗?味道如何,好吃吧?”
  “难吃。”阿飞抿嘴扭头。
  那就是喜欢吃的意思。她笑,见他此刻虽听了她的话没有一意孤行,眼神却时刻留意着楼下一举一动——
  男子勉强支撑着木柱稳住身形,白衣染血,有他自己的血,也有别人的血。
  飞刀之下十九条亡魂。可惜是十九,不是二十。
  颓势已现——
  虬髯大汉手提一柄涂了毒的利刃,狞笑着举步朝男子靠近。
  宋雁归不知道在嘀咕什么,阿飞已经听不见了。
  萍水相逢,非亲非故,但少年血性,不忍见英雄落入卑鄙者设计的坟茔——
  如箭离弦,剑出“鞘”。
  “!”宋雁归快走几步,只摸到他一片衣角,只能眼睁睁看他飞身而下,剑尖直指虬髯大汉后心!
  该死,她这会儿根本没内力!
  很快的剑。
  可对方焉知有无留下后手?
  在阿飞近身的一刹那,虬髯大汉似乎察觉到了异样,身形猛地一颤,他迅速转身,眼中闪过一丝惊慌,但随即被狠厉所取代。
  左手疾伸入怀,衣袖猛地一挥,红砂扬起,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腥臭味。
  阿飞却似全然没有看到这片红砂,身法陡然加快,如一道闪电般俯冲而下,手中铁剑化作一道寒光,直刺对方胸膛。
  “找死!”见对方只是一个孩子,虬髯大汉狰狞大笑,举刃刺出。
  身后一柄飞刀,穿喉而过。
  “怎么……可能……”
  大汉喉咙里发出‘格格’的响,脸上每一根肌肉都都在发出痉挛,鼻孔渐渐扩张,张大了嘴,不可置信地试图转头看向飞刀射出的方向,紧接着“砰”的一声,闷声倒地。
  一点红漫染开来,逐渐扩散,身躯浸入血里。
  在他身后,白衣染血的男子眉目淡淡,捂着身上伤口,脸上并无波澜,只抬眼看向出手相助的男孩时,才露出一个温和真切的笑来。
  “你没中毒?”
  男子摇头,又点头。正待解释,客栈外遥遥传来一阵如鼓点般有规律的脚步声。
  有人朝这个方向来了。
  这个时候来的人会是谁?对方是敌是友?
  “我们该走了,官兵朝这里来了。”
  说话的人是宋雁归,她喘着气,刚小跑着从楼上下来,一脸嫌弃地从遍地的尸体身上总共摸出上千两银票,自己留了一张,把剩下的银票全给了躲在柜子里惊魂未定的掌柜和店小二一人一半。
  “赔偿,省着点花,足够半辈子衣食无忧了。收好,别客气。”
  飞速做完这一切,她拍拍手,朝同样已经收拾好飞刀的男子拱手作揖:“兄台行个方便,可否捎带我二人一同入关?”
  “二位于我有提点救命之恩,举手之劳,在下无有不从。”男子温和笑答。
  “多谢多谢,那就赶紧,路上人多也热闹。”宋雁归拉着满脸不情愿的阿飞,自来熟地一锤定音。
  “在下李寻欢,还未请教二位名姓。”
  “宋雁归。”“阿飞。”
  等到往客栈而来的一行人赶到,看到的便是客栈之中尸横遍地的情形,掌柜和店小二缩在一旁瑟瑟发抖。
  来的人中,领头的是一个蓄着短须手提长缨、目光如炬的中年男子,他身后跟着训练有素、着装齐整的一干部下。其中几个,正是不久前离开客栈的官兵。
  “你们快看,那边那个是不是大凶卜霸?”
  “头你看,这三个就是多年来一直被通缉的关外三凶。其他人,应是他们网罗的凶徒。”
  这关外三凶偶在关内活动,作恶多端,却苦于常年在关外狡兔三窟,至今没有抓获。众人拿着画像一比对,果然分毫不差。
  “这些人,每个人手上都有人命。仔细看清楚了,哪个不在通缉榜上?”
  领头人微微沉吟,问起另一桩事:“刘知山,你说给你线报的是个女子?”
  “是。她说未时来此,有鱼上钩。”
  “好一个未时来此,有鱼上钩。”领头人嗤笑道:“焉知谁是鱼谁是饵?”他冷肃道:“下不为例。”
  “是!属下知罪!”
  “何罪之有?此次之事,你当记首功。”
  “谢将军。”
  “你带几个人留下,看看有无伤员抚恤,其他人跟我走,看看有无残余!”领头人下了命令,率先带人往二楼走去。
  “是!”
  刘知山躬身领命,心中松了口气的同时也升起淡淡的喜悦:幸好,他赌对了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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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26章 奇怪的师徒
  马车宽敞,容纳两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绰绰有余。
  “还没多谢宋姑娘借卜卦之名,提醒我店内埋伏的情况,还有,事先给我准备的解药。”李寻欢郑重道谢。
  “不过是寻常的解毒药丸,起效慢,也做不到根除祛除毒性。”宋雁归并不居功,坦言:“我于医道不过粗通而已,若不是你底子好,武功好,吃了也是白搭。”
  李寻欢笑,斟三盏清茶,顺着话头接着问道:“在下有一事好奇,还望宋姑娘解惑。”
  “但说无妨。”宋雁归摆摆手,大半心思都放在手下给阿飞搭脉上,虽然后者觉得她小题大做。
  “宋姑娘如何猜到来的人是官兵?”
  以自己的功力,当时那脚步声也不过隐隐可闻,遑论面前之人似无内力,可当时她却对来人的身份言之凿凿。
  “并非猜测,而是来的人只会是官兵。”她分出一缕心思耐心解释:“李兄你来之前一两天,那二十人便先后陆续进了店。只是碍于每日都有官兵来来往往光顾我那摊位生意,行动不敢太过放肆。”她笑得狡黠:
  “去而复返,本就是我与熟识的官兵约好演的一出戏,对方想要借此搏一搏功绩,至于我嘛,毕竟这帮人下手狠辣,非为救你,亦为自保。”
  二十个在边境一带活跃的凶徒,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,上了朝廷的通缉令,大多便改在关外活动,却也不愿惹人注意徒生事端,毕竟他们此行的目的,是为了杀李寻欢。
  是为名,亦为利。
  官兵,能不沾染就不沾染。
  ——这也是他们特地选在官兵离开后动手的原因。
  庙堂与江湖泾渭分明,可并非全然相隔的两个世界。在这一点上,三榜进士得中探花,曾经出入庙堂的李寻欢深有感触。
  “原来如此。”李寻欢微微沉吟,豁然开朗:自己因不喜朝廷约束毅然辞官远行,却从没想过,官身于己而言虽是束缚,却在某种程度上亦是依仗。
  小李探花属于朝廷,谋害朝廷命官,便要做好与朝廷这个庞然大物为敌的心理准备。
  小李飞刀属于江湖,谋害布衣白身,只需问自己敢与不敢,权衡之下,便少许多顾虑。
  可若要问他是否后悔,李寻欢轻笑:
  本是江湖不归客,却因浊酒恋红尘。
  他从不后悔。
  倒是眼前这位宋姑娘心思缜密,虽三言两语说得简单,可其中关节环环相扣,可谓算无遗策,着实令人不敢小觑。
  被认为算无遗策的宋雁归此刻却眉头紧皱,一手摩挲着下巴,一手搭在阿飞的脉上:
  “唔,摸着倒确实没什么问题。”她说着从衣襟中取出瓷瓶倒出一粒褐色药丸:“以防万一,你还是先把这吃了。”
  “我都说了我没事。”短短一个时辰,宋雁归给阿飞搭了十次脉,后者早已皱着眉一脸不耐,此刻更是拒绝吃药。
  “你很能耐啊,命都不要了。”宋雁归冷哼一声,想到他当时不顾劝阻飞身而下的场景,头一回共情起当年饱受自己折磨的宋辞:那时候,自己可没有眼前这小子这么叫人头疼。
  嗯,应该没有。
  “我吃了你给的糖糕,我知道里面有解毒药。”阿飞淡淡道:“所以你可以放心,那毒雾对我没有影响。”
  “嘁,臭小子,有恃无恐。”
  阿飞扭头看向窗外,嘴角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,他不笑时漠然冰冷,笑起来却有如春雪初融。
  “咕~”宋雁归捂住肚子,一脸严肃道:“阿飞,我饿了。”
  后者闻言,习以为常地朝车窗外望去,注意到雪地里的一串足印,大致判断出猎物的体型种类:“这附近不久前有野兽出没过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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